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原住民族依生活慣俗採取森林產物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林業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原住民族依其生活慣俗採取森林產物,依本規則規定。
本規則未規定者,適用其他相關法令規定。
前項原住民族包括下列對象:一、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條第二款所稱原住民。
二、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條第四款所稱部落。
三、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八條規定之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以下合稱原住民團體)。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