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條管理經營機關得將下列自然保護區管理事務項目,委託或補助研究機構、民間保育團體、個人(以下簡稱管理單位)辦理。一、自然保護區內生態資源調查、環境監測及資料庫之建立。二、自然保護區之資源維護及管理。三、自然保護區內科學研究、教育宣導等活動之舉辦及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