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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自然保護區設置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林業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在自然保護區之核心區與緩衝區,有下列情形,應經管理經營機關許可後進入。
一、為學術研究必要者。
二、為控制或防護傳染疫病所必要者。
三、為維護原有之自然環境所必要者。
前項進入之期間、範圍、人數以及從事之行為種類、地點等事項,管理經營機關應依保護區經營管理計畫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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