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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設立管理及補助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訓練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辦理訓練,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得向學員收取必要費用,並應掣給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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