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 第26條 法規: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第五章 查核及管理 第26條 監測機構應訂定作業環境監測之管理手冊,並依管理手冊所定內容,記載執行業務及實施管理,相關紀錄及文件應保存三年。前項管理手冊內容及記載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