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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產品安全資訊申報登錄及型式驗證規費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申請人依第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申請產品型式驗證,應繳納驗證行政規費,並得由驗證機構代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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