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安全資訊申報登錄及型式驗證規費收費標準 第3條 法規:產品安全資訊申報登錄及型式驗證規費收費標準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第3條 製造者或輸入者(以下簡稱申請人)依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辦理登錄,應按次繳納審查費。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