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降機之頂部安全距離及機坑深度,應在下表規定之值以上。
但長跨度工程用升降機及液壓升降機不在此限:┌──────────────┬───────┬───────┐│升降機之額定速率(公尺/秒)│頂部安全距離│機坑深度│││(公尺)│(公尺)│├──────────────┼───────┼───────┤│0.75以下│1.2│1.2│├──────────────┼───────┼───────┤│超過0.75,1.0以下│1.4│1.5│├──────────────┼───────┼───────┤│超過1.0,1.5以下│1.6│1.8│├──────────────┼───────┼───────┤│超過1.5,2.0以下│1.8│2.1│├──────────────┼───────┼───────┤│超過2.0,2.5以下│2.0│2.4│├──────────────┼───────┼───────┤│超過2.5,3.0以下│2.3│2.7│├──────────────┼───────┼───────┤│超過3.0,3.5以下│2.7│3.2│├──────────────┼───────┼───────┤│超過3.5,4.0以下│3.3│3.8│├──────────────┼───────┼───────┤│超過4.0│4.0│4.0│└──────────────┴───────┴───────┘同一升降路有二個搬器之雙層升降機,其頂部安全距離係以上搬器計算。
液壓升降機頂部安全距離,依下表計算式計算:┌───────────────┬──────────────┐│升降機型式│計算式│├───────────────┼──────────────┤│直接式液壓升降機│Ct=Cp+0.6│├───────────────┼──────────────┤│間接式液壓升降機│Ct=Cp+0.6+(V2/19.6)│├───────────────┴──────────────┤│備註:││Ct、Cp及V分別代表下列之值:││Ct:頂部安全距離(公尺)││Cp:柱塞餘隙衝程(公尺)││V:額定速率(公尺/秒)│└──────────────────────────────┘液壓升降機之機坑深度應在下表規定之值以上。
但直接式液壓升降機無礙安全者,不在此限。
┌─────────────┬────────────────┐││機坑深度(m)││額定速率(m/s)├─────────┬──────┤││直接式│間接式│├─────────────┼─────────┼──────┤│0.75以下││1.2以上│├─────────────┤├──────┤│超過0.75,1.0以下│1.2以上│1.5以上│├─────────────┤├──────┤│超過1.0,1.5以下││1.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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