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11條 法規:升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第二章 結構部分 › 第二節 容許應力 第11條 結構部分之應力值隨垂直動荷重之位置或大小,以及水平動荷重之方向或大小而變時,應依最大應力值與最小應力值之比及應力值反復變化次數,確認各該規定之容許應力值。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