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條特定對象及給付科掌理事項如下:一、特定對象之職業訓練及就業服務。二、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之推動。三、多元就業開發業務之推動。四、各項獎(補)助津貼之給付。五、職業災害勞工之職業重建。六、其他有關特定對象及給付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