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條青年職涯發展中心掌理事項如下:一、青年職業訓練、就業服務及創業諮詢業務之辦理。二、青年職涯活動之辦理。三、青年就業促進相關方案之辦理。四、大專校院辦理青年就業相關業務之協助。五、結合區域資源辦理青年就業促進措施。六、青年就業相關議題之研究發展。七、青年就業輔導與追蹤服務之研擬及執行。八、青年就業志工推動。九、其他有關青年職涯發展中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