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站空側設施及作業認證辦法 第8條 法規:航空站空側設施及作業認證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第8條 航空站經營人申請認證檢附之相關文件經發現有偽造、變造等虛偽不實之情事時,由民航局逕行撤銷其空側認證證書並公告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