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飛行場管理規則 第13條 法規:民營飛行場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第13條 民營飛行場之氣象測報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應設置風向指示器,以供航空器起降時參考。二、得視需要提供航空器該民營飛行場之風向、風速、水平能見度、雲幕高及天氣現象等氣象資訊。前項第二款氣象資訊之提供,應由民航局訓練合格之人員為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