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64條 法規: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第五章 危險品裝載運送 第64條 裝載爆炸物之任何船艙或艙區內,如裝設有電燈、電器裝備及電纜者。其設計及使用應能預防失火或爆炸之危險。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