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62條 法規: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第五章 危險品裝載運送 第62條 裝卸爆炸物所用之防滑板,規定如左:一、防滑板應用二五公釐以上厚度之平滑木板製作,底板兩測並應配以一○○公釐以上高度之測板。二、防滑板不得使用金屬之釘類。三、防滑板之底部,應就其全長按一五○公釐以下之間隔,以膠或木栓配附半圓之木材。四、防滑板裝配時,其傾斜度應以不危及爆炸物為準,其兩端並應確實縛緊。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