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員訓練專業機構管理規則 第2條 法規:船員訓練專業機構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第2條 本規則所稱專業機構,指經航政機關委託辦理船員各項訓練之國內船員訓練機構。前項專業機構應具備以下資格:一、符合航海人員訓練發證及當值標準國際公約之認證資格。二、通過國際標準組織品質管理標準系統ISO9001品質標準之認證資格。 本條定義的名詞 專業機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