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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船員訓練專業機構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專業機構檢送養成訓練、岸上晉升訓練及適任性評估、補強訓練等相關結訓文件,報請航政機關備查時,應向航政機關繳交每班(或每梯次)審查費新臺幣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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