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船舶無害通過中華民國領海管理辦法 第8條 法規:外國船舶無害通過中華民國領海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第8條 外國船舶通過中華民國領海發生沉船或擱淺事件,其船舶所有人應儘速清(移)除其沉沒或擱淺船舶、物質或漂流物,並依當地航政主管機關、環境保護主管機關、漁業主管機關通知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