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監督管理辦法 第4條 法規: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監督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郵政目 第二章 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 第4條 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如下:一、保險商品設計程序:指保險商品研發至保險商品送審前之程序。二、保險商品審查程序:指保險商品完成設計程序後,報請交通部核轉金管會審查至完成審查之程序。三、保險商品準備銷售程序:指保險商品完成審查程序後,至保險商品開始銷售前之程序。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