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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法規章節: 第111條

(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高速公路服務區進口方向標誌「指39」,用以指示服務區進口匝道之位置及方向。
設於服務區進口匝道起點。
圖例如左:本標誌為藍底白字白色圖案及白色邊線,並應註明服務區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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