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營民營及專用鐵路監督實施辦法 第47條 法規:地方營民營及專用鐵路監督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 第四章 監督 第47條 定期檢查每年一次,除本法第四十一條所定檢查事項外,並得檢查下列事項:一、組織狀況。二、行車安全管理狀況。三、機車、車輛檢修狀況。四、路線修建養護狀況。五、其他有關事項。交通部鐵道局認有必要時,得實施不定期檢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