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條定期檢查每年一次,其檢查事項如下:一、組織狀況。二、營運狀況。三、財務狀況。四、工程狀況。五、行車安全管理狀況。六、機車、車輛檢修狀況。七、路線修建養護狀況。八、其他有關事項。前項定期檢查事項,交通部認有必要時,得不定期實施臨時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