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營民營及專用鐵路監督實施辦法 第39條 法規:地方營民營及專用鐵路監督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 第三章 專用鐵路 第39條 第十一條、第十四條至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於專用鐵路準用之。專用鐵路經核准經營客貨運輸者,其營運準用第二十條至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八條及第三十三條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