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營民營及專用鐵路監督實施辦法 第24條 法規:地方營民營及專用鐵路監督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 第二章 地方營及民營鐵路 › 第三節 行車及客貨運運輸業務 第24條 地方營、民營鐵路機構應訂定並定期檢討行車所須遵循之運轉、安全及辦理客運與貨運運輸業務作業程序規章,交通部鐵道局於必要時,得請鐵路機構提供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