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使用土地上空或地下處理及審核辦法 第3條 法規: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使用土地上空或地下處理及審核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第3條 經主管機關核准投資興建本條例所獎勵交通建設之民間機構(以下簡稱民間機構)應將確定使用之空間範圍及界線之劃分,測繪於本條例所獎勵交通建設改良物之平面圖、立面圖及剖面圖上。剖面圖應加測高程,其基準自平均海平面為零公尺起算,並自水準點引測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