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運輸事業補貼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0條 法規:大眾運輸事業補貼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本條文有附件第10條 現有路(航)線別資本設備投資及營運虧損補貼金額,依附件二公式計算之。前項公式之合理營運成本不得包括利潤,且合理營運成本與資本設備投資成本不得重複計算。依第一項公式計算所得金額為最高補貼金額。主管機關核定補貼金額時,得視實際情況調整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