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間投資交通建設案件甄審委員會組織及評審辦法 第8條 法規:交通部民間投資交通建設案件甄審委員會組織及評審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第8條 甄審委員會收受申請案件後,應就資格文件及公告所規定需檢附之資料作形式審查,其有缺件者應通知限期補件,逾期不受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