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間投資交通建設案件甄審委員會組織及評審辦法 第5條 法規:交通部民間投資交通建設案件甄審委員會組織及評審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第5條 甄審委員會委員及各工作人員均為無給職,但得依規定支給審查費、出席費或交通費。前項費用由該建設案件之主辦機關於預算內勻支。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