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總臺設臺北飛航情報中心、臺北區域管制中心、臺北航空通信中心、臺北航空氣象中心、資訊管理中心、飛航業務室、航電技術室、供應室、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政風室;並得設各近場管制塔臺、裝修區臺及其所屬各作業臺。
各中心、室、塔臺、區臺掌理事項,依照本總臺組織條例及實際業務情況訂定之,並得分課、臺辦事。
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4條臺北飛航情報中心職掌如下:一、飛航情報資料之蒐集、整理、編輯及處理事項。二、飛航公告之發布事項。三、飛航及氣象諮詢之服務…
- 第5條臺北區域管制中心職掌如下:一、臺北飛航情報區(以下簡稱本區)內中外軍民航空器之區域管制及有關近場管制執行事項。二、中外軍…
- 第6條臺北航空通信中心職掌如下:一、飛航動態、航管及航空氣象資料之傳遞事項。二、飛航公告之傳遞事項。三、航空公司之機航運務及業…
- 第7條臺北航空氣象中心職掌如下:一、本區內國內外航線有關天氣報告、天氣預報、天氣守視及危害飛航氣象資料之處理及提供事項。二、國…
- 第8條資訊管理中心職掌如下:一、飛航情報、飛航管制、航空通訊、航空氣象、航空助導航行及行政管理等飛航服務系統之規劃、設計、管理…
- 第9條飛航業務室職掌如下:一、飛航情報、飛航管制、航空氣象及航空通訊業務之規劃、建議、審核及研究發展事項。二、本區空域運用之規…
- 第10條航電技術室職掌如下:一、飛航服務設備之建立與改善計畫及各項技術資料之研究、處理審核事項。二、設備及器材之審查、調配與資料…
- 第11條供應室職掌如下:一、飛航服務設備及其所需器材之申請、提運、儲存、供應及採購事項。二、第三至五類財產帳務管理事項。三、軍方…
- 第12條秘書室職掌如下:一、公文收發、分文、繕校、稽催、檔案管理及印信典守事項。二、一般財產物品之購置、調配供應、保管登記及處理…
- 第13條人事室職掌如下:一、組織編制及預算員額之擬辦事項。二、職員任免、遷調、退休及撫卹事項。三、職員考績、考成及獎懲事項。四、…
- 第14條會計室職掌如下:一、年度預算及分配預算之籌劃編擬事項。二、預算執行及財務之審核、監督事項。三、年度決算之編擬事項。四、經…
- 第15條政風室職掌如下:一、政風法令之擬訂及宣導事項。二、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三、政風考核獎懲及興革建議事項…
本站資料整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可能未即時反映最新修正,正式條文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