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來水法施行細則 第3-6條 法規:自來水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相關法規 自來水法母法 第3-6條 本法第十二條之三第一項及第二項所定居民代表,應於水質水量保護區內設有戶籍,並有居住事實。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