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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來水法施行細則
第3-5條
自來水法施行細則 第3-5條
法規:
自來水法施行細則
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相關法規
自來水法
母法
第3-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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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條
本法第十二條之二第三項第六款所定徵收水源保育與回饋費之相關費用如下:一、徵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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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條
本法第十二條之三第一項及第二項所定居民代表,應於水質水量保護區內設有戶籍,並有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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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
自來水事業依本法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申請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劃定公布水質水量保護區時,應填具申請書,載明水源概況、保護區範…
第3條
為審議水質水量保護區之劃定、變更或廢止,各級主管機關得邀集有關機關代表及專家學者組成審議會審議之。
第3-1條
本法第十二條之二第一項所稱非營利之家用及公共給水,指取用地面水或地下水,用途為供家用及公共給水,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一…
第3-2條
本法第十二條之二有關水源保育與回饋費之徵收、締結土地受限補償行政契約及發放補償金,中央主管機關得委任所屬機關、委託相關法…
第3-3條
水質水量保護區內取用之地面水,另有其他水質水量保護區地面水引入時,依本法第十二條之二第一項規定徵收之水源保育與回饋費,納…
第3-4條
本法第十二條之二第三項第六款所定徵收水源保育與回饋費之相關費用如下:一、徵收處理作業費。二、委任、委託或委辦相關機關、法…
第3-6條
本法第十二條之三第一項及第二項所定居民代表,應於水質水量保護區內設有戶籍,並有居住事實。
第4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自來水事業依本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作成水質、水量調查及紀錄之項目及頻率。
第5條
自來水用戶依本法第五十條規定裝設用戶用水設備,其設計圖說應經自來水事業審定後始得施工;工程完竣,依自來水用戶用水設備標準…
第6條
自來水事業依本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於私有土地內埋設水管或其他設備,必要時得請求當地警察或相關機關協助。自來水事業依本法第五…
第6-1條
本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所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規模以上之自來水事業工程,指下列情形之一者:一、每日出水量五千立方公尺以上之鑿井…
第7條
自來水事業依本法第五十八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營業章程,應載明下列事項:一、供水區域。二、供水期間。三、供水條件。四、用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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