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度量衡單位推廣及輔導辦法 第13條 法規:法定度量衡單位推廣及輔導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標準檢驗目 第13條 度量衡專責機關於必要時,得派員稽查受補助單位有關補助計畫執行及經費動支之情形,受補助單位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