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法施行細則 第59條 法規:專利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智慧財產權目 相關法規 專利法母法 第四章 設計專利之申請及審查 第59條 設計專利申請案申請修正說明書或圖式者,應備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一、修正部分劃線之說明書修正頁;其為刪除原內容者,應劃線於刪除之文字上;其為新增內容者,應劃線於新增之文字下方。二、修正後無劃線之全份說明書或圖式。前項申請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一、修正說明書者,其修正之頁數與行數及修正理由。二、修正圖式者,其修正之圖式名稱及修正理由。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