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專利申請之生物材料寄存辦法 第15條 法規:有關專利申請之生物材料寄存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智慧財產權目 第15條 寄存機構對依第十三條之申請,因申請者未具備專業知識或處理該生物材料之環境,而對環境、植物或人畜健康有危害或威脅時,得拒絕提供分讓該生物材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