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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加工出口目

法規章節: 第19條

區內事業輸出入貨品時,應向海關辦理通關手續;其屬貿易主管機關公告限制輸出入貨品項目者,應先向管理處或分處申請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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