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38條 法規: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加工出口目 相關法規 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38條 在區內營業之事業有第三十二條至第三十六條之情事,除按各該條處罰外,並得勒令該事業限期遷出園區。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