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出口區土地租用及費用計收標準 第2條 法規:加工出口區土地租用及費用計收標準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加工出口目 第2條 科技產業園區區內土地(以下簡稱區內土地)租用,應本整體安全、環境美化與管理之便利為原則,並應能配合各事業需要,以促進土地有效利用。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