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產業園區土地租用及費用計收標準 第12條 法規:科技產業園區土地租用及費用計收標準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園區管理目 第12條 區內土地之土地租金及費用種類如下:一、長期土地租金。二、短期土地租金。三、公共設施建設費用。前項長期土地租金,指土地租用期間一年以上二十年以下之租金;短期土地租金,指土地租用期間未達一年之租金。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