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製產品MIT微笑標章推動及管理辦法 第11條 法規:臺灣製產品MIT微笑標章推動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第11條 MIT微笑標章非經同意不得擅自使用,亦不得轉讓或買賣。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