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型或在地型小型園區協助輔導及補助辦法 第8條 法規:鄉村型或在地型小型園區協助輔導及補助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第8條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規劃設置之小型園區,供低污染且屬地方特色產業之中小企業進駐者,於公告受理期間內,得檢附相關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補助。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