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284-9條 法規: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第四章 低壓配線方法及器材 › 第十一節 之一非金屬導線槽配線 第284-9條 由非金屬導線槽延伸而引出之配線,應裝設懸吊繩索,使導線不致承受張力,或按非金屬導線管、使用非金屬被覆電纜等方法裝設。非金屬導線槽應依不同配線方法,配置一條分離之設備接地導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