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採取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法規:土石採取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地礦目 相關法規 土石採取法母法 第14條 為防止本法第三十條第一項第四款所定儲存、搬運或使用爆炸物時,可能發生之危害,採掘、爆破或搬運作業中,有滾石或炸石飛散至場外鄰近地區之虞時,應設置適當之防護設備或劃定禁止通行區域,並公告周知及配置人員監視。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