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役監受刑人遴選實施辦法 第4條 法規:外役監受刑人遴選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矯正目 第4條 各監獄應依法務部矯正署之通知,公告並受理受刑人參加外役監遴選作業之申請。受刑人符合第二條第一項至第八項及本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者,得於公告截止日前檢具相關資料向執行之監獄提出申請,執行之監獄不得拒絕。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