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役監受刑人遴選實施辦法 第12條 法規:外役監受刑人遴選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矯正目 第12條 被遴選受刑人於提解前有不符第二條第一項至第八項及本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二項所列情形者,各監獄應檢具事證報請法務部矯正署取消其當次遴選結果,並副知外役監。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