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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廉政目

法規章節: 第25條

本法第十八條所定國家機密之複製物,其複製,應先經原核定機關或其上級機關有核定權責人員以書面授權或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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