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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廉政目

法規章節: 第19條

國家機密之收發處理,以專設文簿或電子檔登記為原則,並加註機密等級。
如採混合方式,登註資料不得顯示國家機密之名稱或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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