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被害人保護機構組織及監督辦法 第7條 法規:犯罪被害人保護機構組織及監督辦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保護目 第7條 保護機構依本法授權或為辦理本法所定各項保護服務所訂定之作業規定或管理規則,其訂定、修正及廢止,應報請本部核定後實施;其餘作業規定或管理規則,應送本部備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