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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檢察官與司法警察機關執行職務聯繫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法規章節: 第21條

法院檢察署應將領得之指揮司法警察證樣本,分發各該地司法警察機關,曉示全體員警,使能普遍認識,便利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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