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懲戒及審議細則 第9條 法規:律師懲戒及審議細則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第9條 懲戒事件審議時,委員長、委員應各自陳述意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