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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依刑法第二條第一項但書,適用舊刑法、刑律或其他法令時,其褫奪公權所褫奪之資格,應依刑法第三十六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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